買保單避稅?這種保單不要買!金管會揭5大風險

張老先生日前過世,生前購買的海外人壽保險價值新台幣上億元,生前以為此舉可讓子女繼承時避開遺產稅,不料最後稅金連同罰鍰共付出3600多萬元。金管會提醒民眾不要購買海外保單,風險多、缺乏保障,還有被詐騙的風險。
保單不算遺產 僅國內保單適用
有些人購買保單並指定受益人,規劃的目的通常是希望隱匿資產、並在身故後、子女繼承保險金時,不會被國稅局視為遺產,子女就可以少繳遺產稅,這種方法常是高資產客戶的選擇。不過,這項規定的前提是保單必須是在國內核准上市的保險產品,海外的保險公司販售的保單不能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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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指出,張先生生前購買海外保險公司販售的人壽保險,直到身故時保單價值達新台幣1億多元,家屬本以為國稅局查不到,不料這筆保險金匯回台灣被國稅局發現,必須補繳遺產稅加計利息共2000多萬元,另外還得付1600多萬元的逃漏稅罰鍰,家屬合計損失3600多萬元。
境外保單5大風險
金管會指出,有些業者會透過社群媒體、網路,以資產管理公司、理財顧問公司的名義,推薦客戶購買境外保單(又稱地下保單),然而這些產品未經金管會審核且並未在國內上市,一旦購買,會面臨5大風險:
- 有可能是詐騙:消費者難以辨識業者提供的保單真假,所繳的保費恐遭詐騙。
- 保險爭議處理困難:萬一發生保險理賠糾紛,或是海外保險公司倒閉,保險人可能求償無門,無法得到妥善處理。
- 資訊不對等:境外保單合約大多為英文,或提供中文譯本,資訊可能不透明,加上語言文字的隔閡,可能導致消費者無法全面了解保險契約內容。
- 缺乏法律保障:境外保險不受國內法律規範、未經主管機關審核,因此也無法獲得保險安定基金的保障。
- 仍會被視為遺產、不適用所得稅列舉扣除額:我國法律不承認境外保單,因此民眾購買境外保單的保險金,繳所得稅時不適用列舉扣除額;身故後死亡保險金仍會被視為遺產,不適用《保險法》的死亡給付不得作為被保險人遺產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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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招攬、經紀境外保單業者已觸法
金管會提醒民眾,國內禁止為外國保險業者代理、經紀、招攬保險業務,違規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若情節重大,國內業者將被停止或廢止業務許可、註銷職業證照,民眾若接到不肖人士招攬,可向司法單位告發或向金管會檢舉。金管會統計,15年來已抓到40件違規招攬、推銷境外的業者。
繼承時主動補報 免繳罰鍰
財政部提醒民眾,如果像張先生的家屬繼承了張先生生前購買的境外保單的保險金,只要主動向稅捐機關補報、補繳稅,就可依《稅捐稽徵法》的規定,就可以免去逃漏稅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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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 資料來源/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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