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血拚帶「這些東西」回國有限量!超量最高罰300萬

每年7、8月是國人出國旅遊旺季,不少人趁機血拚國外熱門的保健食品、成藥、醫療器材、保養品回國,有的是自己用,有的是幫親友購買,攜帶這些「戰利品」入境都有限量規定且不能轉賣,超量或轉賣都會違規,罰款最高上看300萬元。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民眾從國外購買食品、藥品、醫材、化妝品回國,如果數量超過法規限制,或是轉售他人,不論是透過網路或私下交易,都會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藥事法》、《醫療器材管理法》等規定。
不能轉賣他人 豬肉絕不能入境
就以食品來說,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蕭惠文強調,攜帶食品入境要避免違規,最重要的原則是有限量、不能賣,賣給他人會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攜帶包含保健食品在內的各種食品入境的限量規定:
- 錠狀、膠囊狀食品:每種至多12個包裝(瓶、盒、包、袋、罐),總計不得超過36個包裝(瓶、盒、包、袋、罐)。
- 其餘一般食品:總價不得超過1000美金,總重量不得超過6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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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金富提醒,如果攜帶非洲豬瘟疫區國家的含豬肉食品入境,初犯就會被罰新台幣20萬元,第二次被抓可罰100萬元,我國好不容易才從非洲豬瘟疫區除名,呼籲民眾配合防堵。
保險套、隱形眼鏡、衛生棉條 都有限量
另一方面,有些國人會在國外購買貌似是生活用品的醫療器材回國使用,有8種醫材只要數量沒有超過以下限制,可以不用申請核准能攜帶或郵寄入境:
- OK繃:合計不超過60片。
- 液體OK繃:合計不超過4條(罐、瓶、支)。
- 醫用棉棒:合計不超過200支。
- 保險套(法規名稱為「衛生套」):合計不超過60個。
- 衛生棉條:合計不超過120個。
- 日拋隱形眼鏡:單一度數60片,每人以單一品牌及2種不同度數為限。
- 矯正鏡片:合計不超過1副。
- 醫用口罩:合計不超過250個(片)。
食藥署統計,民國113年總共查到334件未經許可擅自輸入醫療器材案件,112年有363件。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專門委員楊怡真說,近年來常見民眾買回國轉賣的醫療器材,包括血壓計、除毛儀、搭配低周波治療儀的電極貼片,轉賣會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可處3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都由各地方政府衛生局處開罰。
無藥商執照 賣藥罰200萬
藥品也是民眾常出國採買的東西,攜帶入境的限量規定如下:
- 非處方藥(指示藥):每種至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
- 處方藥者:未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以2個月用量為限;有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者,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為6個月用量。
- 管制藥品:須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為6個月用量,並應避免購買攜帶含我國管制藥品成分藥品回國,且不得從國外郵寄或快遞寄送入境。
- 一般藥品:應向食藥署申請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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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藥品組簡任技正黃玫甄表示,沒有藥商執照就進口或販售藥品,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如果販售禁藥,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 圖片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
◎ 資料來源.諮詢專家/食品藥物管理署.林金富副署長.楊怡真專門委員.黃玫甄簡任技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