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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數十年的父母,突然要我養?律師揭「扶養義務」4大關鍵

親子-父母棄養子女-想要繼承兒女財產-律師-蘇家宏
2026/02/06 15:57 更新李南燕資深編輯整理

韓國女星具荷拉(Koohara)離世6年,她的身後事一直沒有平靜下來,甚至有一條因她而生的法令被稱為「具荷拉法」。原來是從小棄養她和兄長的生母,突然出來搶著要繼承財產,具荷拉哥哥倡議立法抵制,終於立法成功。專家表示,還有一種父母不養小孩但老了開口要孩子養,遇到了能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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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荷拉因女團KARA爆紅 

根據媒體報導「具荷拉法」經過具荷拉兄長努力多年,確定在2024年8月28日於韓國國會正式通過,並在今年1月1日起實施。也就是沒有盡到撫養責任的父母不能請求繼承子女財產。這項法案的誕生,源自人氣女團KARA成員具荷拉的人生悲劇。她雖已離世,其生前與身後遭遇已轉化為保護弱勢兒童與受害者的法律力量。具荷拉自2008年出道以來,以《Lupin》、《Mr.》等經典歌曲深植人心,其舞台魅力與溫暖笑容,也將透過這部法案繼續延續她的影響力。

 

親子二代糾紛百百款

律師蘇家宏指出,還有一種親子糾紛的型態是,從小沒見過幾次面、甚至早已拋家棄子的「陌生人」,在數十年後突然以「父母」的名義出現,要求孩子支付所有生活費用。這樣的情節,是許多人心中的痛與恐懼。面對這種情況,法律並非不近人情,當事人可以根據以下4大關鍵來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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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家宏律師點出:「必須扶養父母」的4個法律前提

蘇家宏分析,法律上要求子女扶養父母,並非無條件,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前提:

  1. 未來育子女的「父母」要真的沒有錢:對方必須證明自己「不能維持生活」,名下已無財產、存款或足以維生的退休金。如果他還有資產,就必須先用自己的錢生活。

  2. 子女要真的有能力:扶養義務不能犧牲子女的生存權。如果子女自身經濟困難,連養活自己都有問題,法律不會強制子女一定要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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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父母曾有重大失職:如果父母在子女未成年時,無正當理由「完全未盡扶養義務」,或對子女有「重大虐待、遺棄」等事實,子女可以向法院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這是法律給予的救濟途徑。

  4. 若仍需扶養,那是你的「能耐」:即使經過審理,法院認定子女仍須扶養,那也證明了子女靠自己的努力存活下來,而且站穩了腳步,擁有比「當年的他」更強大的能力與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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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家宏以經手案件提醒,有時父母一方的「缺席」,背後可能有未說出口的軟弱、無奈或誤會(如被阻擋探視)。他鼓勵當事子女,若已有能力,可以試著用更高的視角回望過去,「真正平安的人生,不是否認過去的傷,而是不讓傷決定未來。」

 

面對法律與情感的雙重難題,蘇家宏建議,理解自身權利是第一步。透過法律程序劃清責任界線,不僅是保護自己,也是邁向內心平靜的重要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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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來源/翻攝自具荷拉IG
◎ 資料來源/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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