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房子會被銀行拿走?律師:「這樣做」即可取回 子女反對不一定有用

「繳了30年房貸,好不容易還清,現在又要抵押給銀行換生活費,我這輩子是不是白忙一場?」很多需要生活費的長者,一這樣想就不敢做決定,更別提子女是否反對了。律師蘇家宏表示,以房養老好處是可以很有尊嚴地繼續住自己的房子。如果子女願意提供父母生活費,就不一定要以房養老。
房子從500萬變3000萬「以房養老」不是銀行陰謀
蘇家宏指出,舉例來說,30年前500萬的房子,現在可能價值3000萬。長者辛苦繳清房貸後,若沒有現金生活,有3個選項:賣掉房子改小房子、跟親友借錢、或「以房養老」。以房養老只是把房產價值活化,並非「房子被銀行拿走」。銀行每月撥款讓長輩有生活費,房子仍在自己名下,繼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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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反對怎麼辦?單身族適合嗎?
蘇家宏說,若房子登記在父母名下,父母有100%決定權,不需子女同意。銀行要求通知繼承人,只是擔心日後糾紛,並非需要他們「同意」。單身族、無子女者特別適合以房養老,因為留下房子無人繼承,不如按月領錢,好好過自己下半場的生活。
至於屋主過世後的情況,蘇家宏表示,房子不會直接歸銀行,繼承人可選擇還清欠款,取回房產,或由銀行拍賣,「剩餘價值」仍歸繼承人或遺囑指定對象(如公益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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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vs大屋換小屋?感情無價
蘇家宏觀察,需要用錢的時候,賣掉房子換坪數小一點的房子, 或是離市區遠一點的房子,對多數長輩來說,搬離老家要面對的種種不適應,還有難以割捨的回憶,非常困難。以房養老能讓長輩「住在有感情的房子裡」的同時,還能獲得生活費,這是大屋換小屋做不到的。
至於能否中途反悔?蘇家宏說,可以提前還清,有無違約金要看當時簽訂的合約。蘇家宏強調,以房養老不是銀行的陰謀,而是一個理財工具,房子是資產、現金是資產、股票也是資產,怎麼運用,取決於屋主的需求與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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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諮詢專家/蘇家宏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