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3起健保取消停復保!長期住國外要繳健保?停保中怎麼辦?退保還能加保?

健保署宣布,2024/12/23起,健保取消停復保規定,國人只要設有戶籍,都應持續加保及繳納保險費。如果停保中、已預辦停保者怎麼辦?因公出國可以辦理停保?長期居住在國外,也要繳納健保費?退保還能加保嗎?
什麼時候開始無法申請健保停保?
2024/12/23開始,不受理健保停保申請。
看更多:旅外國人注意!健保停復保「這天起」全面取消 預估年增23億健保收入
停保中或已預辦停保者怎麼辦?
2024/12/22前,已出國停保者,當次停保持續有效至返國日復保,但出國未滿6個月返國,應註銷停保補繳保險費。
2024/12/22前,已預辦出國停保者,該次停保出國滿6個月以上者,至返國日復保;但出國未滿6個月返國,應註銷停保補繳保險費。
因公出國可以辦理停保嗎?
根據政府駐外人員及其隨行配偶、子女齊一規定,2024/12/22前,已辦理停保者,該次停保仍有效,但應於返國日辦理復保;2024/12/23開始,不能辦理停保。
看更多:12月重大新政策有哪些?停復保取消、開放M痘疫苗自費接種 4大新制影響一次看懂
失蹤可辦理停保嗎?
2024/12/22前,已辦理失蹤停保者,當次停保持續有效至尋獲復保時或滿6個月退保時止。2024/12/23開始,不再受理失蹤停保申請,失蹤未滿6個月,應持續投保並繳納保險費;失蹤滿6個月開始,依規定退保。
長期居住在國外,也要繳納健保費嗎?
全民健保為強制性社會保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或非本國籍人士在台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自符合投保資格日起,應參加健保及繳納保險費,不可中斷投保。未依規定參加本保險者,應追溯自合於投保條件日起,補辦投保及補收保險費。
看更多:2025元旦新政策將上路!取消健保停復保年增23億元 癌症篩檢再擴大惠及1200萬人
戶籍遷出國外時,還需要繳健保費嗎?
凡台灣地區設有戶籍的國人,都應依法參加健保,如戶籍遷出國外者,即喪失投保資格,不需繳納健保費,也無法享受健保權益。
依戶籍法規定,出境2年以上,應為戶籍遷出登記;倘經戶政單位登記戶籍遷出國外者,依健保法規定即喪失參加健保資格,已參加者應予退保,並自應退保日起,不予保險給付。
如當事人有眷屬依附投保,該眷屬亦於同日轉出;若該眷屬符合健保投保資格,請儘速改以其他適法身分辦理銜接投保,以維護健保就醫權益。
取消停保後應如何參加健保?
符合健保加退保資格者
- 具有戶籍即應持續加保及繳費。
- 戶籍遷出國外應退保(出境2年以上無入境,經戶政機關逕為辦理戶籍遷出國外,不具健保資格)。
- 退保後返國重新加保,應先向戶政機關辦妥恢復戶籍登記。
- 恢復戶籍登記後,退保後2年內返國設籍,應自設籍日加保;退保逾2年返國設籍,設籍滿6個月時加保,但受僱者,自受僱日起加保。
- 未依規定參加本保險者,應追溯自合於投保條件日起,補辦投保及補繳保費。
符合6類健保投保身分者
- 公司、機構、行號的員工或負責人,為第1類被保險人,應由工作單位辦理投保。
- 工會、農會或漁會的會員,為第2、3類被保險人,由所屬的工會、農會或漁會辦理投保。
- 沒有工作,但依法可依附有工作的配偶或直系血親投保時,應到配偶或直系血親的投保單位,以眷屬身分辦理投保(如果可依附成為眷屬的親屬有2人以上,應依附親等最近的親屬投保)。
- 沒有工作,也沒有可依附投保的配偶或直系血親,為第6類被保險人,就到戶籍所在地的鄉(鎭、市、區)公所辦理投保。
加保後應如何繳納健保費?
鄉鎭市區公所加保者
完成加保手續後,由健保署按月寄發繳款單至戶籍或通訊地址,請自行持單繳納,為免遺漏繳納,影響返國時就醫權益,建議可多加利用金融機構存款帳戶或信用卡約定轉帳扣款,或健保署提供的各項多元繳納方式繳費,也可以下載健保快易通APP,透過健保櫃檯查詢個人投保紀錄及繳納保費。
於公司行號或職業工會、農漁會加保者
由公司行號扣繳,或自行向工、農漁會繳納,再統一由投保單位彙繳給健保署。
長期居住國外,如何繳納健保費?
- 長期居住國外第6類保險對象,建議可向國內金融機構申請辦理以存款帳戶或信用卡轉帳扣繳健保費。則當完成約定轉帳扣繳後(約需45個工作天),金融機構固定於每月15日(如繳款期限遇假日,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進行扣款,將可免除在國外無法按時繳費之不便。
- 可掃描繳款單上的 QR Code,連結至中央健康保險署全球資訊網「全民健康保險健保費繳納專區」(https://gov.tw/kjz),即可選擇活期帳戶(限繳款人帳戶)、信用卡及行動支付(台灣 Pay、一卡通 MONEY、街口支付)繳費。
- 使用活期帳戶及行動支付繳費,需自付手續費;使用信用卡繳費,除繳納滯納金及執行費需自付手續費外,繳納健保費則由健保署負擔手續費。
- 由在台親友協助持繳款單至金融機構或超商等繳納。
◎ 圖片來源/TVBS提供
◎ 資料來源/健保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