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23日
戎華儀 整理
食品藥物管理署去年11、12月間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處執行禽畜水產品稽查,在嘉義市驗出1件鴨蛋有2項抗菌劑殘留過量,已經被嘉義市政府依法開罰新台幣3萬元。
食藥署表示,禽畜水產品的稽查場域,包含進口商、批發商、盤商、傳統市場、餐廳、大賣場和超市,抽樣392件產品檢驗動物用藥殘留、123件禽畜產品檢驗農藥殘留,最後僅抽到1件鴨蛋動物用藥殘留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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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不合格的鴨蛋,是在嘉義市東區南田路61巷20號斜對角南田市場鐵皮屋內的業者所供應,被檢出磺胺劑0.82ppm和「三甲氧苄氨嘧啶」0.03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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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指出,磺胺劑是抗菌劑,殘留容許標準是0.1ppm,過量可能會出現噁心、嘔吐、頭痛、頭暈、過敏反應的症狀;三甲氧苄氨嘧啶也是抗菌劑,通常與磺胺劑搭配一起使用,可以增強磺胺劑的抗菌效果,殘留容許量0.02ppm,過量可能會有噁心、嘔吐、過敏等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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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提醒消費者,購買禽畜水產應該避免購買來源不明的產品,優先選擇有CAS、產銷履歷標章、生產追溯QRcode、信譽良好的商家,才能保障消費權益。
◎ 圖片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