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暑假期間有些民眾開車走高速公路出遊,高速公路休息站和交流道附近的商家是過路客中途用餐的去處,食品藥物管理署日前針對這些餐飲業者展開稽查,發現新竹交流道附近有商家還在用過期2個月的花生醬,被開罰6萬元。
食藥署今年5月針對國道服務區和交流道周邊餐飲業,與各地方衛生局展開聯合稽查專案,一共稽查了205家商家,稽查項目包括食品業者登錄、產品責任險、飲食場所標示、作業環境及人員衛生,另外抽驗即食食品及各式調味醬共13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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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結果發現部分業者沒有替食品從業人員辦理健康檢查,或是無法提供健檢報告,還有冷藏庫或冷凍庫不潔、沒有溫度紀錄、作業環境不乾淨等狀況,要求廠商限期改正後複查都合格。
不過,稽查人員發現1件醬料不合格的情況,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林旭陽表示,稽查人員在5/22到新竹交流道附近、新竹市東區光復路一段上的「鹿也港式燒臘便當」稽查時發現一罐保存期限到3/24的細滑花生醬,沒有與使用中的醬料分開放置,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同時還發現業者沒有投保產品責任險,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分別被開罰新台幣6萬元和3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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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旭陽說,餐飲業者如果有還沒用完就過期的醬料,棄置不用暫時存放時,應該與未過期的醬料方開放置,有明顯區隔,不能混放以免誤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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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
◎ 資料來源.諮詢專家/食品藥物管理署.林旭陽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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