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民眾日前到高雄一家小吃店用餐發現,店內的小籠包蒸籠似乎發霉,蒸籠紙也油膩且重複使用,直呼「超級噁心,沒看過這麼噁爛的店」。高雄市衛生局於今日(11/13)接獲通報,立即派員檢查,雖未發現蒸籠發霉,但業者承認重複使用蒸籠紙,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最高可罰300萬元。
該民眾在社群發文稱,之前到苓雅區的一家小吃店用餐,店家送上一籠木頭蒸籠的小籠包,他驚訝地發現,「蒸籠都發霉,一看就知道那張紙也是重複利用,超噁」,也引發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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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衛生局食品衛生科技正鄭慧君表示,今天派員前往該餐飲店進行查察。雖然現場並未發現民眾指稱的蒸籠發霉情況,但業者當場坦承,確實有重複使用蒸籠紙。衛生局將依據「高雄市公共飲食場所衛生管理辦法」第5條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規定,裁罰業者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的查察不僅止於蒸籠紙。稽查人員在現場發現該業者還存在多項重大衛生缺失,包括未依規定更新食品業者登錄資料、作業場所冷凍冷藏庫無溫度記錄、食材未覆蓋、垃圾桶未加蓋、從業人員未依規定健康檢查等多項缺失。
針對這些缺失,衛生局已飭令業者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及第44條規定,裁罰6萬元以上2億以下罰鍰。此外,業者未依規定投保產品責任險,衛生局也將依法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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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民眾提及的蒸籠發霉疑慮,衛生局雖然現場未發現,特別提醒業者,蒸籠等木質容器務必依照《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規範,不得有不良變色、異臭、異味、污染、發霉、含有異物或纖維剝落等,落實清洗流程、盡量保持乾燥清潔及確實檢查。
高雄市衛生局呼籲,業者應依食安相關法規加強設備維護、從業人員教育訓練及衛生管理,以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並提醒消費者,若對業者販售之食品有消費爭議,可電話撥打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反應尋求協助。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亦可洽衛生局食品衛生科(07-7134000轉食品衛生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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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來源/高雄市衛生局提供
◎ 資料來源/高雄市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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