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借錢不還的人能怎麼辦?成功討債有門道 專家教你3種合法討債
在生活中,有時難免會遇到別人欠錢不還的情況,尤其是長輩們經常面臨這樣的困擾,卻不知如何處理。由健康主播鄭凱云主持的網路節目《如果云知道》,邀請律師陳樹村提供3個關鍵策略,教導大家如何合法討債,把錢追回來!
民法規定借錢請求權時效為15年
陳樹村指出,根據民法規定,借錢的請求權時效是15年,利息則是5年。這個15年的起算時間點,是以借據上約定的清償日或到期日為準。如果當初的借據有寫1年後要還錢,那麼起算日就是到期日之後開始計算15年,利息則是算5年。
即使沒有借據 也能透過其他方式證明
對於許多長輩來說,借錢給親友時可能因為不好意思,而沒有寫下借據。陳樹村表示,即使沒有借據,也有其他方法可以證明借貸關係的存在。例如寄存證信函給對方,或透過簡訊、LINE等通訊軟體向對方表示要還錢,只要對方回覆同意,就可以證明借貸關係的存在。
上門討債要有準備
陳樹村建議,上門討債時要有所準備,最好找第三人一起去,並且帶著錄音機或密錄器。當對方承認欠錢時,錄音錄影就可以作為證據,證人也可以作證。這些證據都可以在起算日之後的15年內使用。
看更多:2025年避免窮鬼纏身!1種人最容易被窮鬼盯上 快提早「送窮迎富」
自己寫借據 透過LINE傳給對方
陳樹村律師還提供了一個新方法,就是自己先寫好一張借據,寫明人事時地物等關鍵資訊,然後透過LINE等通訊軟體傳給對方。只要對方回覆OK,就代表承認有借貸關係存在。
看更多:離婚滿周年大S跨海向汪小菲討錢!「情債」怎麼算?大S律師揭夫妻討錢殘酷面
合法討債有3種方式
對於已經拿到借據,卻還是要不到錢的情況,陳樹村提供了3種合法討債的方式。
-
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但對方可能在20天內提出異議,就必須走訴訟程序。
-
透過鄉鎮或法院調解,避免對簿公堂。
-
走上法庭,請律師協助。
提醒換發債權憑證 以免喪失權益
陳樹村特別提醒,如果告贏了卻發現對方沒有財產可以執行,法院會發一張債權憑證。這張債權憑證要特別注意,如果是借貸,每15年就要到法院換發一次;如果是本票,則是每3年換發一次,以免喪失討債的權益。萬一對方日後中樂透或繼承到財產,還是可以強制執行。
看更多:另一半是恐怖情人嗎?快看8大恐怖情人跟蹤騷擾特徵 最重判5年!
◎ 諮詢專家/陳樹村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