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藥後出現紅疹、眼睛腫?藥物過敏有危險 6大徵兆要警覺

  • 2019/06/10 11:51
  • 你有沒有發現,就診時,醫師通常會問:「有沒有對什麼藥物過敏?」可別小看這簡單的提問,雖然大多數的藥物過敏症狀都是輕微的,如皮膚搔癢、出現紅疹,但仍有極少數會出現嚴重不良反應,甚至有致命危險。食藥署提醒,藥物過敏大多是非預期的,若民眾服藥後出現:疹、破、痛、紅、腫、燒等6大徵兆要警覺,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用藥史。

     

    示意圖/TVBS

     

    有些人吃藥之後,皮膚會出現紅疹、眼睛紅腫不適等過敏症狀,食藥署解釋,藥物過敏是在使用藥物後,引發身體出現過敏的症狀,任何人或藥物都有可能產生藥物過敏,而且是難以預期的,又因藥物種類或免疫反應機轉不同,部分過敏反應會在使用後立即至數日內出現,但也可能延遲到2、3個月才出現。

     

    而一旦發現在使用藥物後,出現「疹」:皮膚紅疹、搔癢或水泡;「破」:口腔或黏膜潰瘍;「痛」:喉嚨痛;「紅」:眼睛紅腫、灼熱;「腫」:眼睛、嘴唇腫;「燒」發燒等藥物過敏症狀時,就應儘速就醫。

     

    食藥署也提出,若服藥過後出現藥物過敏反應,民眾處理3重點:

    1.儘速回診或就醫

    疑似出現用藥過敏症狀時,應儘速攜帶正在服用的藥袋或用藥紀錄單回診就醫,切勿擅自自行停藥、換藥,以免造成原有疾病惡化,或藥物過敏狀況加劇。

     

    2.註記過敏藥物

    有用藥過敏史的民眾,可請醫師將過敏藥品名稱註記於「藥物過敏紀錄卡」,連同健保卡隨身攜帶,也可請醫師註記於健保IC卡中。

     

    3.主動告知

    若有用藥過敏史的民眾,就醫時應主動告知處方醫師過敏藥品,領藥時再請藥師幫忙核對,以避免誤用過敏藥品,確保個人用藥的安全。

     

    ◎ 編輯/朱育嫻報導  ◎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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