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指揮中心放寬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外出新規定 4大原則一次看

  • 朱育嫻 報導
  • 2021/11/24 14:45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24日)公布,對於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申請外出奔喪或探視,有條件放寬外出新規定,已完成疫苗應接種劑次並達14天以上者,每次外出時間由2小時放寬為4小時。

     

    疫苗施打最新統計:第一劑覆蓋率77.25

    指揮中心今公布最新疫情,國內新增5例COVID-19境外移入確定病例;另確診個案中無新增死亡。陳時中說明,新增的5例境外移入,為1例男性、4例女性,分別自美國(3例)、新加坡及印尼入境,皆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另外,目前疫苗施打最新統計,第一劑覆蓋率77.25%,第二劑覆蓋率4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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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家隔離/檢疫者 申請外出奔喪或探視4大原則

    陳時中也表示,為因應居家隔離/檢疫者,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須外出奔喪或探視等,現基於國內疫情已逐步趨緩,為兼顧民眾需求與防疫,且考量完成疫苗接種可降低感染風險,即日起有條件放寬居家隔離/檢疫者外出奔喪或探視時間,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❶已完成COVID-19疫苗應接種劑次並達14天以上者,取得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且於採檢2天內,每天外出1次,每次4小時為原則(不包含車程);且不得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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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❷未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或已完成應接種劑次但未達14天者,取得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且於採檢2天內,每天外出1次,每次2小時為原則(不包含車程);且不得過夜。

     

    ❸倘仍有外出需求,可再循前開程序提出申請,次數不限1次。

     

    ❹有關上述對象疫苗認可範圍,不論於國內或國外接種,疫苗種類須為世界衛生組織緊急使用清單(WHO EUL)或我國核准緊急授權使用或專案製造,由民眾出示接種紀錄或證明認定。

     

     

    指揮中心也提醒,考量醫院或奔喪地點,易人群聚集且具傳播風險,為加強外出時的防護措施,確保大眾安全,籲請申請人需配合填寫防疫檢核表,探病者需先取得該醫院同意後才可探視,並應遵循居家隔離/檢疫期間外出探視、奔喪或辦理喪事次數與時間限制,及外出時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落實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及落實手部衛生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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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圖片來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 資料來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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