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3個月內快篩陽算「二度感染」?定義出爐須符合一條件 傷病給付這樣申請

  • 吳詠霓 整理
  • 2022/06/17 11:44
  • 本土疫情持續延燒,許多民眾在確診3個月內再度快篩呈現陽性,對於這是否為「二度確診」感到疑惑。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6/16)召集專家開會討論,給出「二度感染」明確定義,若確診3個月內再度快篩陽,除非檢驗證明感染其他病毒株,否則不算二度感染,而是「復發」。

     

    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說明,所謂「復發」,是指患者在確診後病情曾經好轉,卻在短時間內又出現明顯症狀,且快篩結果由陰轉陽,一般發生在確診後2週內,判定時需要再度通報,且採取居家照護等作為,因為仍可能有傳染力,民眾必須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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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二度感染」,則是在發病後過段時間又再度感染,多發生在3個月後;如果是在1到3個月內發生,需要足夠的證據,如透過基因定序證實是感染不同的變異株,才能判定為二度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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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上淳強調,同一種病毒株在短時間二度感染的機率非常小,然而臨床上的狀況很複雜,仍會依照實際情形判定。

     

    此外,勞工關心若因二度染疫不能上班,是否可以請領勞保傷病給付?勞保局職災給付組長陳慧敏表示,只要經過醫師診斷為二次確診,不論是收治在醫院、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進行居家照護,隔離期間無法工作、導致勞工無法拿到原有薪資,從無法工作之第4天起,仍可依法申請傷病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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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 資料來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勞保局‧TVBS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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