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粧品7/1起不再分特定用途!3大變革一次看 未登錄最高罰100萬
我國現行化粧品管理分為一般、特定用途2大類,部分業者鑽漏洞,廣告內容涉及不實療效。食藥署宣布,自今年7/1起將不再分類,且所有化粧品皆須完成產品登錄,否則不可製造、輸入,違者依法最高可裁處100萬元,並可連續處罰。
化粧品採單一管理 不再分類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目前我國化粧品管理分為2類,防曬品、染燙髮劑等屬於「特定用途」化粧品,上市前須先向衛福部申請查驗登記,但部分業者鑽法規漏洞,恐誤導消費者認為特定用途化粧品具有特定療效,因此將自今年7/1起,比照歐盟、美國、東協、加拿大等,採「單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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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化粧品上市前須完成產品登錄
7/1起的第2項變革,所有化粧品皆須完成產品登錄,否則不可製造、輸入,違者將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且可連續處罰。透過化粧品產品登錄制度,有助於主管機關掌握國內市場流通化粧品品項,消費者也可使用該登錄平台,查詢產品相關資訊。
建立「產品資訊檔案」及「簽署人員」
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科長張家榮說明,7/1起的第3項變革,化粧品製造或輸入業者將分3階段建立「產品資訊檔案」,並聘請「化粧品安全資料簽署人員」為產品安全進行評估,從成分到產品,確保產品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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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榮說明,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包含產品登錄證明、全成分及含量、製造方法和流程、不良反應資料、產品安定性試驗報告等16項資料。
食藥署也提醒,消費者若發現有不良品或使用時發生不良反應,可通報食藥署建置的「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或撥打通報專線02-2521-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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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shutterstock.食藥署提供
◎ 資料來源.諮詢專家/食藥署.王德原副署長.張家榮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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