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血拚注意!這3種東西攜帶過量恐挨罰 最高300萬

  • 戎華儀 報導
  • 2024/07/03 16:48
  • 暑假是出國旅遊旺季,想出國旅行的民眾可能想在國外大買特買,血拚國內買不到或是價格較貴的伴手禮、保健食品、藥品,打算回國後分送親友或自己使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民眾,留意海外購買產品的內容和數量,以免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規定,違規可罰3萬~300萬元罰鍰。

     

    攜帶食品回國限個人自用 不可攜帶含肉製品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鄭維智表示,不論是攜帶一般食品、保健食品入境,免申請輸入查驗須遵守以下原則,否則可依法開罰3萬~300萬元罰鍰:

     

    1. 錠狀、膠囊狀食品供個人自用,每種至多12個包裝(瓶、盒、罐、包、袋),合計不超過36個包裝(瓶、盒、罐、包、袋,以原包裝為限)。
    2.供個人自用的一般食品,價值須在1000美元以下,總重量限6公斤以內。
    3.不得在網路上轉賣。
    4.攜帶肉類、生鮮蔬果入境,須依規定申請檢疫,違者可罰最高100萬元。

     

    鄭維智表示,食藥署統計,民國110年以來攜帶食品入境的違規案件有890件,已開罰678件,總裁罰金額新台幣1890萬元,其中單一案件最高處罰金額20萬元,原因是民眾沒有注意准許攜帶的食品有數量限制,攜帶過多,因此挨罰。

     

    非處方藥品 最多不能超過36個包裝

    有些民眾喜歡在國外購買藥品回國,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吳明美提醒民眾注意攜帶藥品入境的限制:

     

    非處方藥:每種至多12個包裝(瓶、盒、罐、包、袋),合計不超過36個包裝(瓶、盒、罐、包、袋,以原包裝為限)。
    處方藥:
    1.若沒有攜帶醫師開立的處方箋,最多只能帶2個月份的用量;有醫師處方箋者,可依照醫師所開用量,最多不得超過6個月份。
    2.針劑:通常是處方藥,所以一定要帶醫師的處方箋,最多可攜帶6個月份的量,沒有處方箋的針劑,不准攜帶入境。
    3.我國明定的管制藥品:一定是處方藥,必須有醫師開立的處方箋,最多可攜帶6個月份入境,且不得以郵寄、快遞將管制藥品從國外寄回國。
    4.攜帶入境的藥品僅供自用,轉售可依照《藥事法》開罰3萬~200萬元罰鍰,情節嚴重者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

     

    8種醫療器材帶回國 限量便捷通關

    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妝品組簡任技正吳亭瑤表示,不論是入境回國攜帶,或是以郵寄方式將醫療器材寄回台灣,以下8種只要沒有超過限定的數量,即可以便捷通關方式進口,且半年內以1次為限,如果轉賣、轉讓他人,將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最重可處100萬元罰鍰:

     

    1.OK繃:合計不超過60個(片)。
    2.液體OK繃:合計不超過4條(罐、瓶、支)。
    3.醫用棉棒:合計不超過200支。
    4.保險套:合計不超過60個。
    5.衛生棉條:合計不超過120個。
    6.日拋隱形眼鏡:為考量兩眼度數可能不同,限定每人以單一品牌、二種不同度數,一種度數最多60片。
    7.矯正鏡片:限1副共2片,2片的度數可不同。
    8.醫用口罩:合計不超過250個(片)。

     

    化妝品無品項數量限制 但禁帶玻璃安瓶

    吳亭瑤說,民眾常在國外購買、帶回國的防曬、染髮、燙髮、止汗劑等化妝品,攜帶入境沒有品項和數量的限制,只要符合《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的規定即可,唯一要注意的是,以玻璃安瓶裝的美容保養品,可能有碎裂的風險,因此不得攜帶入境,若有特殊需求需要另行申請。

     

    ◎ 圖片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提供
    ◎ 諮詢專家/鄭維智副組長.吳明美副組長.吳亭瑤簡任技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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