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食善終是什麼?斷食=餓死?誰才適合?專家授做好3件事不痛苦、不違法

  • 吳詠霓 整理
  • 2023/12/08 12:25
  • 面對死亡,過去常說「壽終正寢」,大多數人會在自己最熟悉的家裡、床上,咽下最後一口氣,不過隨著醫療技術的進步和親近性提高,有80%的人在醫院過世,因此產生許多討論,除了尊嚴善終,近年也常聽到「斷食善終」。究竟什麼是斷食善終?前台中市立復健醫院院長畢柳鶯在健康主播鄭凱云主持的網路節目《如果云知道》為大家解答。

     

    什麼是斷食善終?

    有的人會認為斷食善終就是餓死,但其實不是。畢柳鶯表示,斷食善終是人類自古以來就有的一個身體機制,在過世之前不吃不喝,慢慢直到老衰死亡。人在過世前,身體機能第一個關閉的就是消化系統跟泌尿系統,消化不了食物跟水分,人體自然就會知道不要吃、不要喝。因此,不用刻意斷食,準備當事人最喜歡吃的東西,讓他愛吃多少吃多少,最後自然的離開,時程通常落在兩到三個禮拜。斷食兩周,人也不會瘦成皮包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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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人適合斷食善終?

    畢柳鶯指出,選擇斷食善終的人大約兩種,第一種是罹患不可復原之疾病的患者,像是巴金森氏症、漸凍症或是高位脊髓損傷,躺在病床上對於病人來說是折磨、痛苦,若不想接受插管或是想避免未來插管,病人可以自主決定是否斷食善終,同時家屬也能接納就可以。

     

    另外一種是疾病重症末期、進入安寧階段的患者。在醫療單位角度而言,對於安寧病人還不太會輕易放手不治療,但家屬若擔心病人受到太大的負擔,有些就會選擇在家裡用斷食的方式,希望縮短患者的痛苦。

     

    斷食善終當事人需要做哪些準備?

    1.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

    畢柳鶯建議當事人在生前意識行為清楚的時候,先簽預定醫療決定書,提早表達斷食善終的意願,這樣就會有資料顯示在健保卡裡面,才不會到時候才臨時要做決定。簽署時,需要兩位見證人在場,而且至少要有一位是二等親,用意在讓家人都知道,以免到時候有反對意見,造成醫師與家屬之間的糾紛。

     

    當然,對於生死的觀念不只在簽訂預定醫療時才討論,平時在家中就要多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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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跟家人事先溝通好自己的意願

    如果有的人不想要做預定醫療,其實在家中簡單錄影存證也可以,至少表達自己的意願不是被強迫的,也可以順便交代後事,或是對子孫的祝福等等。有影片證據的法律效用也很高。

     

    3.提早找安寧資源

    如果當事人擔心或害怕斷食善終的過程,現在有在宅醫療協會或居家醫療協會,或是可以打給各縣市的居家護理所,他們會有醫生、護士,甚至治療師可以協助,按照當事人的狀況做調整。政府也有在推廣在宅醫療,有很豐富的資源可以利用。

     

    家屬做決定需要考量什麼?

    畢柳鶯表示,家屬通常是最愛、最了解當事人的人,家屬可以針對患者當下不舒服的狀況,和醫師討論如何透過治療可以改善、減輕當下的痛苦,提高生活品質,若能讓病人感受到能再多活一段時間,也是個好方向。但若當事者已經完全沒有治療的可能,家屬能送給當事者最大的禮物就是「尊重他的決定」,這也是對當事人最大的愛。

     

    如果當事者完全失去行為能力,監護人或代理人可以替他做醫療決定,最好跟社工、醫師一起討論,才知道如何做才是對當事人是最好的。大多數當事者會在意識清楚前就講好決定,但若是其他人作決定,只要家屬親戚之間互相溝通好,在法律上沒有人提告就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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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斷食善終如何開始?

    畢柳鶯指出,要執行斷食善終,通常一開始就會先送當事人去安寧病房,之後直接開始不吃不喝,直到過世。第一個禮拜可以先將食物慢慢減到沒有,喝兩天的水,之後就以當事人能忍受的最少水量,用棉棒沾濕嘴巴即可。越到後期,當事人會慢慢越睡越多,身體逐漸虛弱,最後幾乎大部分都在睡眠中離開。

     

    ◎ 諮詢專家/畢柳鶯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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