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出國借腹生子 代理孕母法一讀通過

  • 丁彥伶 報導
  • 2020/05/04 16:37
  • 借腹生子到底行不行?爭議了20多年的「代理孕母」,相關規範列入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日前經立院一讀通過。不惜公開自己罹患無子宮症,積極推動代理孕母合法化的藥師陳昭姿感歎「像是重大冤屈被平反」;而部分生殖醫學界專家認為,代理孕母合法化可以讓更多人得到幫助、人工生殖技術有可用武之處。

     

    ▲「通靈少女」本尊索非亞日前成功凍卵,希望不必礙於生理壓力走入婚姻,在未來適當時機生育。

     

    人工生殖法在1996年草擬時一度考慮將代理孕母法納入,但2003年正式立法時卻未被納入,而造成許多不孕女性的缺撼。近幾年偶爾傳出有貴婦名媛出國借腹生子,但因所費不貲且有合法性爭議,讓多數苦無子宮養育胎兒的不孕婦女難以如願。

     

    立委吳秉叡提案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將代孕的法理依據直接進行規範,符合包括1.妻無子宮;2.妻因子宮、免疫疾病或其他事實,難以孕育子女;3.妻因懷孕或分娩有嚴重危及生命之虞的任何一項,均可實施代孕生育。但若委託者須使用他人精子或卵子,不得使用代孕者的卵子,或代孕者配偶的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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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宮病變、沾黏等也可能需要代孕協助

    華育生殖醫學院長徐明義說,很多人以為,代理孕母可能只有少數「子宮發育不全」的女性需要,但其實臨床上即使有子宮,仍有許多女性因為子宮健康問題無法生養自己的孩子。包括子宮內膜病變治療後內膜變薄、子宮肌瘤、曾經因為流產或手術等原因造成子宮沾黏等...,許多人都需要代孕協助才能擁有子女。

     

    徐明義認為,代理孕母法案通過是醫學上很重要的進步,如果懷孕有困難的人能合法找到更好的代孕協助,對委託者及新生兒的安全性更高,也是兩性平權、同性婚姻合法化必要的配套措施。多年來代理孕母法無法通過的原因不在醫療層面,而是在法律和倫理層面受阻礙,而這種限制除了讓許多需要代理孕母協助的女性失望,也可能造成許多生命的喪失。

     

    癌友想當媽媽 不切子宮卻復發的缺撼....

    他指出,曾經是華人影劇圈巨星的梅豔芳因子宮頸癌去世,其實她原本有機會活下來的,但是當年她的子宮頸癌擴散到子宮,她為了想生育而保留子宮,卻沒想到還沒懷孕就癌症復發,以40歲英年早逝。其實她如果子宮全切除、保留卵子尋求代理孕母協助,或許有機會看著自己的孩子長大。

     

    通靈少女本尊凍卵為未來生育做打算

    日前「通靈少女」本尊索非亞也經由徐明義醫師的協助成功凍卵。擁有台灣第一位棒球女主審、10大傑出女青年、國際體壇最具影響力女性等殊榮的她,至今尚未生養子女,喜歡小孩又不想礙於生理壓力輕易踏入婚姻,選擇在卵子年輕的時候凍卵,待未來「天時地利人和」之際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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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孕合法化 不用再散盡家產遠赴國外求助

    徐明義說,晚婚晚育是現代趨勢,卵子老化是人工生殖中最難解決的問題,現在凍卵合法、代理孕母也可望合法,未來女性無需受限於「高齡孕、產婦」限制,生涯可以有更多規畫,也不必為了到海外尋求協助而散盡家產。

     

    一讀通過的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中最大的突破,是由代孕者所生子女,將依照血緣原則,依法屬於委託者的子女,而且代孕也可以依營養費及相關費用等收取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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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圖片來源/索非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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