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住不離婚是為孩子好?律師教你如何離婚 才能將傷害降到最低

  • 郭庚儒 整理
  • 2021/03/05 09:00
  • 許多夫妻忍受著不幸福、不快樂的婚姻生活,以為就是為了孩子好。事實上,韓國離婚律師趙仁涉觀察卻發現,很多孩子從小有自閉、把手指頭咬到流血、憂鬱等傾向,就是因為生長在父母爭吵不停的家庭環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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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婚也要將傷害降到最低

    先不管兩人的關係會如何,仔細考慮珍貴的子女們。就算要離婚,拜託也別讓孩子們受傷,請將傷害減到最低。

     

    趙仁涉分享,曾處理過一個極嚴重的家暴案件,一位5歲大的孩子不明原因的血尿,而這孩子在媽媽離婚脫離家暴後,也找回情緒的安定,身體狀況也一起變好。就算媽媽忙於處理離婚,也會時時刻刻關心孩子的情緒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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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論在什麼樣的狀況下,能確定的是孩子是無辜的」。趙仁涉認為,為了孩子好,應以「孩子」為優先,撇開對雙方不滿的情緒,也不要在子女面前斥責對方:「你就是這種人啦!」就像是對孩子說:「你就是這種人的孩子!」孩子總是把父母所說的話都認為是在說自己,即便有滿腔怒意,也絕不可以在孩子面前責怪對方

     

    趙仁涉指出,在爭奪子女扶養權的時候,雙方都堅持由自己扶養,結果比起「子女們」,經常看到的人們都是自私的貪念、抑或是絕對不要輸給對方的想法。那時身旁的建議、商談等都聽不進去,就在爭吵之下離婚,子女們也因此受到傷害,雖然不清楚夫妻關係是否會因離婚畫下休止符,但子女們會因父母的探視權而延續這份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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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過程中,對彼此間的惡意留下的殘影,會原封不動地反應給子女們。就算探視時間只有10分鐘,晚一點就會打給對方父母,並在孩子旁以大聲威脅的口吻說話。也有子女們為了和朋友出去玩,向父母更改探視時間,但父母會利用「這是我們總統訂下的權力,如果不見面,媽媽就會進監獄」來威脅孩子見面。

     

    究竟是為了探視權,還是為了折磨前配偶?

    趙仁涉表示,對孩子來說,這樣的關係需要看父母的臉色,父母若能放下對彼此不滿的情緒,將會感受到孩子受傷的心情。難道雙方要一直因對彼此憤怒而讓孩子傷心嗎?也是有父母離婚後反而找回情緒安定的孩子。

     

    「我們應該要透過探視權,讓孩子不要忘記父母的臉,讓他們持續保有這份記憶才是。」趙仁涉說,有時也會有父母提及「趁子女年紀還小時,忘記對方不是更好嗎?」不過,就算小時候的他們,也會產生「爸爸(或媽媽)把我丟掉都沒來看我」的想法,有很多孩子一到青春期就會感到混亂迷失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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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文摘自/《王牌律師的漫畫離婚日記:最實用、最貼近生活的婚姻諮詢室》趙仁涉 著
    ◎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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