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縭40載,妻「捐腎救夫」成為最好的結婚紀念禮!

  • 王家瑜 報導
  • 2019/11/11 11:16
  • 2015年開始,廖先生展開了每周3次的洗腎生活;幾年下來,廖太太不忍先生長期洗腎,因此決定「捐腎救夫」。經醫師評估兩人腎臟功能後,順利將廖太太的左邊腎臟移植到廖先生體內,兩人住院10天後平安出院。

     

    洗腎無法徹底清除毒素廢物

    今年64歲的廖先生,因為痛風、高尿酸而長期服用止痛藥物,十多年前腎功能變差,開始定期服藥,但後來仍逃不過洗腎一途。然而,無論以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方式,都無法徹底清除腎衰竭患者體內毒素與代謝廢物;因此對末期腎衰竭病患而言,腎臟移植是最好的治療方式。

    延伸閱讀:末期腎臟病最好的治療方法!10年存活率最高達8成

     

    據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統計,台灣每年等待腎臟移植者約有7000多人,但實際移植者僅約2、300例;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明定,欲活體親屬捐贈者,必須為有思考、行為能力的20歲以上成年人的自願、無償捐贈,且需是5等親以內的親屬或配偶,待通過心理、社會、醫學與倫理審查等專業評估後,才算符合活體捐贈資格。

    延伸閱讀:台灣洗腎率高!關於腎臟移植,你該知道這些事

     

    國內統計:一年僅166例活體捐贈

    雖然目前腎臟移植技術已成熟,但願意活體捐贈腎臟者仍在少數,以2018年為例,台灣僅有約166例活體捐腎者。廖太太和先生在2年前就已登記腎臟移植,但遲遲未有合適的腎臟出現;幾個月前,廖先生經常在洗腎時出現發冷、冒汗、血壓不穩的情形,廖先生的家人和醫療團隊討論「活體捐贈」的可能性,評估後最終決定由血型O型的廖太太捐贈給A型的廖先生。

     

    ▲ 不忍先生長期洗腎,廖太太和家人及醫師討論後,決定捐出腎臟。

     

    台北慈濟醫院腎臟內科主任郭克林說明,活體捐贈會以保護捐贈者為優先考量,經評估將功能較好的腎臟留在捐贈者體內;「在移植前,醫療團隊必須審慎評估受贈者的心臟功能、是否有潛在性癌症及感染性疾病,以免因心臟功能不佳提高手術風險,或因抗排斥藥物刺激癌細胞生長而影響預後。」

    延伸閱讀:我適合捐肝腎給親人嗎?醫師解析「活體器官捐贈」

     

    兩組醫療團隊齊力完成換腎手術

    10月25日,廖先生和太太一同躺上手術台,台北慈濟醫院一般外科醫師李朝樹說明,手術是由台北慈濟醫院和花蓮慈濟醫院合作,先由一組醫療團隊透過腹腔內視鏡、以微創方式分離捐贈者的左腎與體內血管,從下腹切口取出;另一組醫療團隊則將腎臟移植至受贈者體內。

     

    術後第2天,廖先生獲贈的腎臟已順利發揮功能,成功排尿;廖太太感恩地說:「雖然壽命可能因為捐腎而少1、2年,但家人可以多活5到10年,還有更好的生活品質,我認為是非常有意義的事。」時逢夫妻倆40周年結婚紀念日,廖先生「重獲健康人生」也成為最好的週年紀念禮。

     

    ▲ 正逢廖姓夫妻結縭40周年紀念日,醫療團隊為兩人舉辦出院祝福會,為重生的廖先生送上祝福。

     

    ◎ 編輯/王家瑜報導  ◎ 圖片來源/台北慈濟醫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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