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可開罰!自主健康管理可以上班嗎?哪些地方不能去?
日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祭出5項跨年活動防疫措施,其中包括「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不得參加相關活動」。許多民眾可能對自主健康管理比較陌生,和居家檢疫、居家隔離有什麼不一樣呢?
自主健康管理者 這些地方不能去
根據指揮中心最新規範,完成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後,7天內應確實做好自主健康管理措施,包括維持手部清潔、每日早晚量體溫;應避免出入公共場所,並延後「非緊急性的醫療或檢查」。
另外,根據疾管署發布「醫療機構因應COVID-19陪病及探病管理原則」,自主健康管理者應避免至醫院陪病或探病。
延伸閱讀:本土病例恐擴散?確診者足跡不完整?「2公尺內逾15分鐘」就要隔離!疫調原則公開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 可以上班嗎?
如無任何症狀,自主健康管理者可正常生活,包括上班上課,外出時需嚴格遵守全程配戴醫用口罩;但如在醫療院所、長照機構等高感染風險場所服務,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暫停出勤。
根據勞動部公告,勞工如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欲自行居家休養,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或特別休假,或與雇主協議在家上班或遠距上班,以減少接觸;另外,如勞工無症狀,但雇主要求不要出勤,仍應照給工資。
延伸閱讀:「防疫補償金」怎麼領?5種人可申請 2年內申請都有效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 出現症狀怎麼辦?
自主健康管理者如果出現發燒、嗅味覺異常、腹瀉或有呼吸道症狀,請立即配戴醫用口罩,並撥打1922或聯繫衛生局,依指示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且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
延伸閱讀:腹瀉是新冠肺炎引起?別瞎操心!但出現3症狀建議就醫
違反自主健康管理規定 依法可開罰!
日前一名菲律賓籍女性在完成14天居家檢疫後,自主健康管理首日就約9名友人吃火鍋,事後確診為新冠肺炎(COVID-19),高雄市衛生局對該個案開罰新台幣1萬元。
針對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期滿者,衛生單位會開立「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詳列各項自主健康管理措施。如未確實遵守,可依傳染病防治法處新臺幣1萬至30萬元不等罰鍰。
延伸閱讀:本土案例趴趴走 全台醫療警戒中!重症收治醫院擴及53所
《健康2.0》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名醫觀點、養生妙招都在這!快點我加入【健康2.0 LINE好友】
→最新健康資訊不漏接!快點我加入【健康2.0 FB粉絲頁】
相關文章
一次看懂!自主健康管理、居家檢疫、居家隔離規定總整理
變種新冠病毒傳染力增7成,擴散快速殺傷力更高?
冷凍食品也有新冠病毒?陳時中記者會說明 抽驗結果曝光
台灣COVID-19防疫有成!國人精神健康指數 創歷年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