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辦法」出爐! 3大方式曝 交易價格官方不設限 最快9月底賀成交
環境部7/1發布國內碳權交易管理辦法,分為定價交易、協議交易及拍賣3種方式,交易價格回歸市場機制,官方不設限。這項辦法將自8/15起施行,預計最快9月底、最遲10月,就可在碳交所看到第一筆國內碳權的交易或拍賣。
「碳交易平台」由政府管理 禁止民間單位仲介
環境部去年底預告《溫室氣體減量額度交易拍賣及移轉管理辦法》,歷經半年多討論,昨日正式公告,預計今年8/15上路。為確保減量額度交易的安全性,環境部委託台灣碳權交易所設置「碳交易平台」,集中管理減量額度買賣市場。一般民間單位禁止提供平台從事減量額度的仲介、代銷或買賣業務,以避免事業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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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噸CO2當量為單位 交易資訊公開防漂綠
辦法中訂定碳排減量額度以1公噸二氧化碳(CO2)當量為單位,每單位均有獨特編碼,可辨識其種類、專案類型及監測期間等資訊。交易平台將公開交易及拍賣相關資訊,包括專案名稱、減量措施、減量額度數量、編碼及其監測期間、交易價格、買賣雙方事業名稱等,供各界檢視查詢,有效避免漂綠疑慮。
3種碳權交易方式:定價、協議及拍賣
這項碳權交易管理辦法辦法也制定定價交易、協議交易及拍賣等3種方式,讓事業可依其減量額度性質、銷售策略、利潤收益等考量,選擇最有利的方式進行。惟先期專案屬溫管法施行前的減量措施,只能以協議交易方式進行,以維護台灣實質減量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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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雙方均限定是事業 可移轉1次
參與交易或拍賣的賣方為已執行抵換專案、先期專案或自願減量專案並持有減量額度的事業;買方則限定為依《氣候法》第26條規定用途的事業,如碳費繳交、環評增量抵換或其他經環境部認可用途等,不開放予個人。減量額度經交易或拍賣後,由環境部移轉且僅限移轉1次,以確保市場穩定。
環境部強調,碳費徵收是碳定價的關鍵,而推動自願減量交易機制則是重要的輔助措施。透過公開透明的交易市場,事業及各級政府取得的減量額度可提供其他事業扣抵碳費、抵換及相關環境聲明之用。減量額度交易市場的建立,將有助於逐步落實台灣的碳定價制度,朝向2050年淨零排放的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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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 資料來源/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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