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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生活

將土地贈與兒子換每月2萬生活費,但兒子卻賴帳不給?專家教1招討回

  • 羅以容 報導
  • 2023/10/05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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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將土地贈與兒子換每月2萬生活費,但兒子卻賴帳不給?專家教1招討回

    把土地贈與給兒子前,明明就約定好兒子每個月要給2萬元生活費,結果過沒多久,兒子就不認帳,也不給錢了,這到底該怎麼辦?只能摸著鼻子算了,自怨自艾兒子不孝嗎?錯,只要謹記一招,就能保障自己的權利。

     

    贈與前以書面契約約定「附條件贈與」

    理財顧問廖嘉紅分享,陳爸爸之前和兒子約定好,將一塊地分5年贈與,但兒子每個月要給他2萬元,兒子一開始照約定走,結果後來就不付了。如果是其他人可能會自怨自艾,想說算了,結果陳爸爸超厲害,直接撤銷贈與把土地要回來,還跟國稅局退回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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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嘉紅說明,陳爸爸使用的絕技就是「附條件的贈與」,當兒子(受贈人)沒有完全遵守約定,就可以撤銷贈與,保護爸爸(贈與人)的權利,不過一定要注意,這項約定,絕對不能是口頭約定,一定要「書面契約」,如此才能依據民法412條第1項規定:贈與附有負擔者,如贈與人已為給付,而受贈人不履行其負擔時,贈與人得請求受贈人履行其負擔,或撤銷贈與。

     

    經調解委員會調解,經法院核定,判決具有法律效力

    廖嘉紅說,陳爸爸與兒子經過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兒子仍拒絕履行月給2萬元的約定,同意撤銷贈與。地政單位塗銷所有權登記,回復登記為陳爸爸的所有。但為何要透過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因為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與地方法院確定判決有相同的效力。更厲害的是,因為撤銷贈與,還跟國稅局申請退回當初繳納的贈與稅,提醒長輩在進行贈與時,需要留有後手,以防止子女不履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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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 資料來源/R姐財富方舟-理財顧問廖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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