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看
member-icon

新版手術同意書,同性伴侶可簽名

2017/12/18 16:49

share with lineshare with fb
copy link

 

開刀前需要簽署一份手術同意書,不過,最新版的手術同意書,更人性化。除了在交到患者或家屬手上,必需由執行手術的醫師先簽名、註明專科等,另一方面,可簽署同意書的「關係人」則不再加註性別,讓同性伴侶也可以幫愛人同志簽下同意書,不識字的人也可在二名見證人陪同下,以蓋手印方式完成簽署。


廣告之後還有更多精彩內容



廣告之後還有更多精彩內容


 

台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何叔安指出,醫療法中已明定,病人有權參與醫療過程的諮商與討論,並決定治療方式,手術、麻醉可能遇到的風險;如果病人對於醫療過程有不明瞭的地方,也有權向醫事人員詢問並要求說明,以保障病人對於疾病治療「知情」、「同意」的權利。

 

以往,手術同意書雖已列舉醫師聲明包含步驟、風險、術後症狀等項目,請醫師告知後勾選及簽名,再交付民眾,但實際上,仍有民眾反應,醫療院所提供同意書讓病人先簽名,而非醫師先簽名的情形。

 

根據衛生福利部於106年11月公告修正新版「手術同意書及麻醉同意書格式」,未來病人拿到手術同意書,可先檢視手術負責醫師是否已簽名,醫師須標註部定專科、揭露專業背景,且手術等重大醫療處置需在醫師充分說明,並在同意書「醫師之聲明」上勾選說明項目及簽名後,交給民眾。

 

何叔安指出,新版手術同意書上,較特別的是,可簽署同意書者,包括患者本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等,其中「關係人」指與病人有特別密切關係之人,如伴侶,此次改版已加註「不分性別」,也就是說,同性伴侶也可幫忙簽同意書;不識字者,也可以蓋指印,搭配兩名見證人的方式簽署,讓同意書的簽署更人性化並符合大眾需求。

 

◎ 記者/曾金月報導 ◎ 圖片/達志影像提供


廣告之後還有更多精彩內容



廣告之後還有更多精彩內容


 

文章關鍵字:
分享文章
share with lineshare with fb
copy link
延伸閱讀
人氣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