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囊、藥粉、栓劑如何保存?遠離「3害」避免「吃藥變吃毒」
「這次去醫院拿藥,有一顆一顆裸錠的,也有排裝的,啊!還有栓劑,那這些保存都一樣嗎?栓劑要不要冰啊?」「老人家記憶差,把她的藥都剝到藥盒裡面,才不會漏吃也比較方便啦!」在藥局諮詢窗口,常常會碰到這類藥品保存的問題,到底這些藥要如何保存才可以用得安心呢?
先釐清一個重要觀念:「藥品保存期限不等於使用期限!」。保存期限為藥品未開封時可存放的期限;而使用期限為藥品開封後可以存放的時間。不同藥廠標示的保存期限或製造日期會有不同的格式,但需符合食品藥物管理署的標示規範,年份應以西元年四碼標示,舉例說明如下:
藥品需要放冰箱嗎?
以儲存環境而言,原藥品包裝、藥品說明書或藥袋標示會建議儲存條件溫度,大致分為常溫(15~25℃)、涼處(8~15℃)、冷藏(2~8℃)。
請特別注意一般藥品不建議冷凍,因為可能造成藥品結構產生變化,藥效減弱甚至無效。部分藥品如胰島素、副甲狀腺素、生物製劑、特定水劑或膠囊,必須依藥袋指示存放於冰箱冷藏區(2~8℃)以維持藥效。
藥品保存有3害─陽光、溫度、水
儲存的地點有三點要避開,避開陽光直射、避開過熱、避開潮濕環境;例如廚房、浴室或是太陽直射處,這些都會造成藥品變質,失去療效甚至產生毒性。
示意圖/TVBS
某些藥瓶或藥罐,藥廠為了避免在運送過程中,藥粒碰撞導致磨損或破裂,會放置棉花、海綿等等來保護。藥品開封後,應該將其取出並丟棄,因為棉花、海綿或是乾燥劑會吸收空氣中的水分,若不丟棄,藥品反而受潮、變質。接下來讓我們來看看各種劑型藥品的保存方法吧!
1. 錠劑和膠囊
儘可能保持藥品原包裝,不僅能清楚知道藥品保存期限,也可避免藥物受潮及變質影響藥效,但若原包裝已拆除或經過重新再分包的裸錠,使用期限請依照藥袋標示,且在醫師指示的治療期間內服用。藥品在家中的儲存環境較不易維持理想的溫溼度,應選擇陰涼避光處存放。
2. 藥錠磨粉
臺灣屬於濕熱的氣候,磨粉後的藥品接觸空氣面積變大,藥粉更加容易受潮、結塊變質,且一般家庭也較不會特地為藥粉做防潮處理,因此不建議先預磨好藥粉,而是用藥前再自己使用研缽或湯匙壓碎後服用。
栓劑(示意圖/TVBS)
3. 栓劑
一般建議儲存於室溫陰涼處即可,但夏季溫度高,若用手輕壓覺得栓劑軟化,可將栓劑連同原外包裝,浸泡低於20℃的冷水或放在冰箱冷藏一陣子,即可重塑硬化並使用,不會影響療效。
4. 眼用製劑
眼用製劑若沒有特別說明,一般皆可存放於室溫陰涼處,並遵守某些藥品儲存時須注意的條件,如:須避光置於避光袋(紙盒) 中存放。眼睛是脆弱、極容易受感染的部位,一般建議眼用製劑開封後一個月為使用期限,無論有沒有使用完,皆要丟棄,不必覺得浪費而繼續使用,避免造成感染的問題。
以上說明的藥品儲存方式及保存期限為一般通則,但即使在正確的儲存條件下存放藥品,每次用藥前,還是要稍作留意,檢查藥品外觀,包含顏色、形狀、氣味。例如是否有不正常的斑點產生;藥品是否變軟、融化,破裂不成形;是否有結晶析出,混濁或不正常沉澱;散發異味,氣體產生或發霉,若出現以上情形或是和一開始拿到藥品的外觀不同時,均不可再使用。
◎ 撰文/ 藥劑科藥師古芳綺 ◎ 本文摘自/臺安醫訊第252期 ◎ 編輯/王家瑜整理 ◎ 圖片來源/臺安醫院‧健康2.0資料照‧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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