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補償金」怎麼領?5種人可申請,2年內申請都有效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再公布國內新增20例新冠肺炎(COVID-19)境外移入的病例,分別為7名男性、13名女性。另外,受居家隔離、檢疫者發給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已於3月23日起受理申請,而照顧者的防疫補償申請將於3月31日起開始受理。指揮中心強調,關於防疫補償金,可於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2年內申請,民眾不必急於近期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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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種人可申請補償 但違反防疫規定不能領
指揮中心指出,防疫補償的對象分為5類,包括:居家隔離者、居家檢疫者、集中隔離者、集中檢疫者,以及為了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或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的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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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衛福部社工司司長楊錦青強調,以上請領人若未遵守防疫相關規定,就不能申請防疫補償,例如:檢疫期間趴趴走,則違反相關規定,無法請領;另外當事人受隔離期間,若領有薪資或領有性質相同補助者,也無法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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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關照顧「生活不能自理者」是指:照顧失能等級第2級至第8級者的失能者、持有診斷證明書之失智者、國小學童或未滿12歲的兒童、就讀國高中或五專前3年級的身心障礙者、接受社區照顧或個人助理服務的身心障礙者、所聘外籍看護工經醫師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等情形。
指揮中心建議,可採線上申辦以節省排隊等候時間,或可用書面資料郵寄或臨櫃方式,向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時之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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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來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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