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葫蘆買30分鐘就發霉?專家揭熟食保存「危險溫度」
有民眾在臉書「爆料公社二社」上發文指稱,在台北市士林夜市和士林慈諴宮附近買了糖葫蘆,買完後過了30分鐘回到家打開吃,就發現糖葫蘆已經發霉,在她之前還有幾位觀光客向同一個店家消費。台北衛生局表示,將派員前往稽查,若不符《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規定,將依法開罰。
在臉書上爆料的民眾表示,她在台北士林夜市、慈諴宮附近幫家人買糖葫蘆,買完只逛了30分鐘就拿回家給家人,家人吃第一顆就發現發霉,趕緊吐出來,慶幸沒有吃下肚,也擔心要是已經吃了該怎麼辦,並懷疑糖葫蘆怎麼可能在30分鐘內就發霉。這位民眾還指稱,在她購買之前,還有其他觀光客在買,令人捏把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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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技正黃敬堯表示,衛生局將派員向民眾買到發霉糖葫蘆的商家調查,確認現場人員和環境衛生、所販售的食品是否發霉,若違反《食安法》的規定,將要求商家限期改善,若期限到仍不合規定,將依據《食安法》第44條的規定,處6萬元以上罰鍰。
糖葫蘆裹糖衣算熟食 做好放室溫夏天應在1小時內吃完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指出,糖葫蘆通常是水果外層加工裹上熱熱的糖衣,已經不是單純的水果,就食物保存標準上應以熟食看待,製作好後放在室溫下,建議在1小時內吃完,因此建議製作糖葫蘆的商家不要一次做太多,否則在室溫下不利保存,加工食品發霉就代表保存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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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宗海解釋,在食品安全上針對熟食的保存,有「危險溫度」7~60℃的標準,代表環境中的微生物,例如金黃葡萄球菌、大腸桿菌等細菌,都適合在此溫度區間生長,因此夏天熟食應在1小時內吃完,冬天應在2小時內吃完,吃不完的可以放在冰箱以4℃冷藏,要拿出來吃必須先加熱到70℃以上才能確保殺菌。
有發霉就該丟 不能切掉繼續吃
顏宗海還說,黴菌適合在溫暖、潮濕的環境生長,最近氣溫升高,動輒20、30℃,就是適合黴菌生長的環境,不論是糖葫蘆還是麵包、餅乾、水果,只要有發霉,就代表食物已經被細菌和微生物汙染。有些民眾看到水果有一小塊發霉,只把發霉的部分切掉,其他還是吃下肚,有食物中毒的風險,會有噁心、嘔吐、腹痛、發燒等急性腸胃炎症狀,顏宗海強調,發霉的食物上沒有發霉的部分可能已經有黴菌的菌絲,因此整個都該丟掉,不能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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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來源/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二社
◎ 諮詢專家/顏宗海醫師.黃敬堯技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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