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全給兒子 老爸生病求援被封鎖!2兒下場曝 律師教「這樣做」有錢拿、有人撫養
早早把財產贈與給兒子,沒想到生病無法工作、生活困難要求兒子協助,不但被拒絕,還被封鎖!專家提醒,愛情、親情不一定經得起考驗,建議可以透過安養信託及意定監護,不怕子女翻臉不認人。
隨著人口老化及社會變遷,家庭結構日益複雜,子女對父母的孝養態度也面臨考驗。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在粉專《蘇家宏律師》分享一個案例,一名爸爸將名下土地贈與給兩個兒子,才過5、6年,爸爸生病無法工作、生活困難,向兒子求助不僅遭拒絕,甚至封鎖、斷絕聯絡。最後爸爸告上法院,地方法院判決土地所有權回到爸爸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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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家宏認為,長輩應在確保老後生活水準後,再考慮將超出部分贈與子女。若希望藉由贈與換取子女的照顧,「附負擔贈與」是最佳方式。
民法規範贈與撤銷與拒絕履行條件
因為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很多人都擔心,財產如果等到去世變成遺產會被扣很多遺產稅,所以會提早把財產分配給小孩。但現在也有不少不肖子女,拿了財產卻棄養父母。台灣康寧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鄭智陽律師表示,根據民法第416條,若受贈人對贈與人及其親屬有故意侵害行為,或有扶養義務卻不履行,贈與人可在一年內撤銷贈與。
民法第418條也規定,若贈與人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致生計受重大影響或無法履行扶養義務,得拒絕贈與的履行。
鄭智陽律師建議,如果擔心未來沒有人照顧自己,年滿55歲以上就可以簽定「安養信託」和「意定監護」,不只能協助理財,還可結合生活需求的全方位信託。
過去的安養信託只負責將委託人交付信託的信託財產,按期代付給受益人或所指定的機構,在信託2.0時代,受託人與醫療、社福及安養機構等業者進行跨業合作,全方位提供居家照顧、健檢安排、醫療接送、輔具設備、機構入住與福利申請等服務,即使沒有子女或繼承人也不必擔心未來無依無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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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土地信託保障權益
宏國德霖技術大學企管系講師陳耕太分享一個親戚的案例,一位84歲長輩將台北市的房子抵押設定給合作金庫,因為北部房產價格比較高,他可設定每月領取約6萬元,直到往生。
雖然他現在沒有工作、沒有薪水,但每個月有這筆收入入帳,不用向子女伸手,子女也沒有每月要給奉養金的困擾。直到百年後,若房子還有剩餘價值,子女可繼承,未來也有優先買回的權利。這種「以房養老」的方式,可以避免子女拿到房產後就不顧父母。
陳耕太說,如果像前面提到的爸爸是有土地,土地也有其價值,可以像「以房養老」的方式,依照當時評估土地價值設定信託,每月給付一定的費用。而因為土地有更多增值空間,未來還可以隨土地增值重新估價,不用擔心未來土地增值拿不到錢。
律師可協助擬定信託條款保障權益
對於缺乏相關知識、想提前分配財產給子女的長輩,陳耕太建議可透過律師或會計師協助擬定信託條款,如每年提撥金額、房租收益分配等,按每年贈與每位子女的免稅額度244萬元的比例提撥,才不會一下子財產全到手後,子女翻臉不認為。若子女對長輩不撫養照顧,信託也可終止。
尤其現代人晚年失智、失能時有所聞,未來財產權益無法確保,可以透過律師擬定完善的信託條款,能兼顧子女權益及自身晚年照護需求,避免家庭悲劇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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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 資料來源.諮詢專家/蘇家宏律師.鄭智陽律師.陳耕太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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