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7家醫院「有條件開放」自費檢驗新冠病毒 2項嚴格條件曝光
新冠肺炎(COVID-19)蔓延全球,各國皆提升邊境管制措施,限制外國人入境;其中像是東南亞多國要求,外籍人士須提出「未感染檢驗證明」才能申請入境,因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日前公布「開放部分民眾自費檢驗」,國人如遇緊急特殊因素,須前往6個東南亞國家,可依規定申請檢驗新冠肺炎。
緊急狀況需前往東南亞 可至7家醫院自費採檢
據外交部彙整,目前印尼、越南、泰國、緬甸、柬埔寨及孟加拉等國已陸續限制外國人入境,如符合該國訂定的特殊事由申請入境,也必須提供我國醫療院所出具之「未感染COVID-19檢驗證明」;因此指揮中心基於人道考量,有條件開放民眾可至全台7家指定醫院,自費篩檢新冠肺炎,以取得檢驗證明文件並申請赴東南亞國家。
目前國內提供民眾自費檢驗的醫院包括: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台北區)、亞東紀念醫院(台北區)、林口長庚紀念醫院(北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中區)、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南區)、高雄長庚紀念醫院(高屏區)、花蓮慈濟醫院(東區)。
自費採檢後48小時 可取得英文檢驗報告
根據指揮中心公告,自費檢驗新冠肺炎適用對象包括:「因旅外親屬事故或重病等緊急特殊因素,申請入境至印尼、越南、泰國、緬甸、柬埔寨及孟加拉等國須檢附未感染COVID-19之檢驗證明之民眾,或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意之對象。」
符合上述條件的民眾,須備有申請文件相關資料(包含申請表、申請入境之原因相關文件、電子機票或購票證明),前往指定醫療院所自費採檢;採檢後48小時內可獲得英文版檢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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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檢驗費用由醫療院所訂定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將核定公告及檢驗費用項目等事項以紙本揭示於醫療院所明顯處。另外,若申請文件經指定醫療院所審查後未符合條件者,將不予採檢。
指揮中心提醒,各國對於外國人入境的規範不盡相同,包括入境資格、文件開立時效或驗證、使用時機等;相關規定及文件請參考民眾自費檢驗COVID-19申請規定。
為何不開放普篩?陳時中:風險反而更大
不少民眾希望指揮中心比照韓國採取「普篩」或全面開放自費採檢,指揮官陳時中曾對此回應,目前國內當無症狀帶原者的病毒量不足時,篩檢結果恐出現「偽陰性」,導致這些帶原者自認安全就放下警覺心;若體內病毒量逐漸增加且具有傳染力,反而容易造成防疫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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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2.0》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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