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喝蘆薈注意!蘆薈素會傷肝腎 食藥署新規定:這2品種才能做食品原料
不少手搖飲品中常見蘆薈果肉,或是蘆薈製成的保健食品,不過食藥署今(17日)發布公告,訂定「食品原料蘆薈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由於蘆薈素長期食用會傷肝腎,未來蘆薈要作食品原料,必須是「費拉蘆薈」及「好望角蘆薈」品種,且須加註「孕婦忌食」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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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薈素」長期食用會導致肝腎毒性
食藥署說明,蘆薈目前是食藥署「可供食品使用原料彙整一覽表」中「草、木本植物類(2)」列載之品項,而蘆薈葉主要含有的活性成分為「蘆薈素」,是屬於羥基蒽類衍生物的一種,國際間已有相關科學研究報告指出,長期食用含羥基蒽類衍生物的食品或膳食補充品,具有安全上的疑慮,因此重新訂定蘆薈葉使用規定,未來蘆薈要當作食品原料,必須是費拉蘆薈及好望角蘆薈品種的葉子,且須確實完全去皮後,才能加工使用。
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周珮如說明,會用費拉和好望角這2個品種作為食品原料,在於這2種比較普遍,也相對比較安全,國際上也多以這2種拿來當食品原料。至於有疑慮的「蘆薈素」,周珮如說,蘆薈果肉本身是沒有蘆薈素,蘆薈素是存在皮和果肉中間的薄膜,所以才規定一定要完全去皮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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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國外許多研究也指出,「蘆薈素」屬於羥基蒽類衍生物的一種,長期食用會導致肝腎毒性。那麼是吃到多少量才有影響?周珮如說,每個人耐受性不同,目前沒有明確數據。
蘆薈食品須標示「孕婦忌食」,蘆薈素低於1ppm免標
此外,食藥署也規範,使用蘆薈葉作為原料的食品,蘆薈素的含量不可超過10ppm外,還必須標示「孕婦忌食」警語字樣,但產品檢具經檢驗機構檢驗所含「蘆薈素」含量低於1ppm之分析證明者,可免標註警語,此規定自112年1月1日生效。
國外研究顯示,若蘆薈葉的外皮沒有去除乾淨,吃下肚可能刺激子宮收縮,嚴重可能導致孕婦流產。周珮如補充,由於去皮的過程中,每家工廠加工技術很難保證可以做到完全不殘留,因此才需要警語標註「孕婦禁食」,若加工上能確定蘆薈素在1ppm以下,才能免標註。
那麼民眾該如何安全食用蘆薈?周珮如表示,天然食材的原料建議挑選有信譽的商家,且有正確標示;保健食品的部分,因去除水分濃縮乾燥後,通常吃進的量也比較大,所以不要過度食用,均衡飲食多運動才是養生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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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 諮詢專家/周珮如簡任技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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