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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智據點開放指引出爐!打疫苗未滿14天得提供3天內快篩PCR陰性證明

曾金月 報導 2021/07/22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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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國內COVID-19疫情趨緩,三級警戒已適度鬆綁,各地日照及居家照顧需求也盼能同步開放,讓家屬能減輕照顧壓力。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失智社區據點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指引,逐步恢復服務。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司長祝健芳表示,若警戒維持三級以上,包括服務人員跟對象及陪同者,皆要接種疫苗,且每周要接受快篩PCR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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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智據點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之重點包括:

一、提供服務條件(含服務人員、服務對象及陪同者):

(一)完成接種疫苗第一劑且滿14日者。

(二)未接種疫苗、接種第一劑疫苗未滿14日者,首次提供/接受服務前應自費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

(三) 服務對象接受服務,應採事先預約登記,依失智據點服務人員可提供服務的人數調整,並配合實名制等相關措施。

(四)失智據點服務人員於提供服務前,應建立服務人員名冊。

(五)疫情警戒為第二級以上(含)期間,不提供照顧者課程;所辦理之認知促進、緩和失智等服務項目,原則應由失智據點服務人員自行辦理。惟外聘講師如符合已完成接種疫苗第一劑且滿14日,或疫苗第一劑接種未滿14日,且於首次提供服務前自費提供3日內抗原快篩或PCR檢驗陰性證明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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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主防疫管理措施:

(一)疫情警戒為第二級(含)以上期間:

1.建立健康監測及異常通報機制。

2.規劃服務動線、分區空間與隔離空間,建立分艙分流及分組活動、用餐機制,並保持社交距離。

3.設置於醫療院所及各類機構(含長照、老福、身障、護家機構)內之據點,據點服務人員不可與機構工作人員共用、混用或支援。

4.相同活動空間不同時段有其他單位使用者,每服務時段間應間隔至少2小時,並加強環境清潔消毒。

5.與其他單位同時段使用相同活動空間,活動場地間應至少間隔2公尺以上,並設置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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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服務人員、服務對象(含陪同者)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者,不可提供、使用失智據點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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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疫情警戒為第三級(含)以上期間,強化防疫措施:

1.服務人員及服務對象(含陪同者)如未接種疫苗,應配合切結每週進行1次自費抗原快篩或PCR檢驗。

2.非屬服務人員名冊內人員,應避免出入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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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失智據點不收新案,暫停供餐,並禁止訪客進出。

4.屬設置於各類機構內失智據點、同日(同時段或不同時段)與其他單位共用場地之失智據點,暫停服務。

 

 

三、發現COVID-19疑似病例或確診病例之應變措施:

(一)發現疑似病例,據點應於24小時內通報地方衛(社)政主管機關,於隔離空間等候就醫或返家,且不得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前往醫院或篩檢站。

(二)任1名服務人員、服務對象(含陪同者)確診時應暫停服務,並立即通知地方衛(社)政主管機關,並依衛生主管機關或防疫人員之指示,配合疫調、匡列及篩檢等防疫措施。

(三)應將相關人員進行造冊,並就已知資訊與其聯繫,請其配合疫調。

 

 

《健康2.0》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 圖片來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供

◎ 資料來源/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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