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老師信箱/同住家人確診過 我快篩陽性需勾選「同住家人」嗎?快篩陽性後續處理一次看!
根據統計,本土新冠肺炎確診者將突破600萬人大關,已經有超過1/4的國人曾經確診過。隨著國內新冠肺炎疫情蔓延,國內的匡列處理狀況多所更改,許多人對於要不要通報同住家人有疑惑,我們請教1922專人說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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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請教T老師信箱,之前指揮中心記者會上曾表示,同住家人曾經確診過的話,自主通報時無需勾選。想請教同住家人如果都全都確診過,是不是就不用通報?如果是住外面的家人曾經來拜訪、聊天,是否算是同住家人?需要通報為同住家人嗎?
自111年5月8日起,匡列對象以「未確診之同住親友」為原則
1922專人答覆表示,因應國內疫情變化,自民國111年5月8日起,民眾確診自主通報,匡列對象主要是以同住親友為原則,並且主要是要匡列「未確診的同住家人」。如果家人確診時間是自現在通報者確診日的3個月內,就無需通報,若超過3個月,因為有重覆感染的風險,則仍需要匡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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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為主要匡列對象是「未確診的同住家人」,如果未同住的家人或親友曾經來訪,則只需要提醒對方自己確診,請對方留意如果有症狀時要進行快篩確定是否感染。
快篩陽性後續如何處理?看這裡!
若民眾對是否為「親密接觸者」、「是否需匡列」,以及確診要做哪些事情有疑義,可以參考「快篩陽性後續處理之友善整合資訊網」,共同守護國內社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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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諮詢專家/1922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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