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艾珍母女預立醫療不留遺憾 一張表了解你的善終權益
《病人自主權利法》已於今年1月6日正式上路,資深藝人譚艾珍和女兒歐陽靖、弟弟和侄兒近日透過門診諮商,在醫師與諮商團隊詳細解說後,互為彼此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的見證人,預約自己的善終。
▲ 藝人譚艾珍(前排左一)和女兒歐陽靖(後排左一)互為見證人,與弟弟、姪兒一同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
譚艾珍表示,她了解到《病人自主權利法》是一部完全以病人為主體的律法,能夠讓每個人都為自己的臨終照護提早做決定,因此和女兒、家人一起簽署了「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DNR),不僅是守護自己的善終權,也能讓家人彼此都安心。
譚艾珍女兒歐陽靖,兼具作家、演員和馬拉松跑者多重身分,年齡與健康上似乎與臨終狀態距離遙遠,但歷練豐富的她卻有超越年紀的定見,「生命終止的那一天,不一定是遠或近,那一天必定會到來,先做好準備,總比到時措手不及好,年輕人反而可以更早決定自己要如何面對生命最後的時刻。」
台北慈濟醫院倫理委員會總幹事常佑康,同時也是放射腫瘤科醫師,他在臨床上接觸到許多重症病人,由於根深蒂固的文化禁忌,避談死亡,然而病情變化,有時突然面臨重大決定時,因不知道病人想法,在種種壓力下家屬多傾向繼續治療,或施以違反病人意願的心肺復甦術。
他經常鼓勵民眾,趁身體還健康的時候仔細評估、選擇自己面臨生命盡頭時希望能以什麼方式接受醫療照護,避免將來那一天到來時承受不必要的痛苦,也不要把是否繼續接受醫療的困難決定留給家人。
預先做好準備,生命終止的那一天來臨時,親愛的家人和自己就能安心而不會不知所措。常佑康建議可與家人開誠布公提出想法,取得共識後,效法譚艾珍母女,家人一起參加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共同見證彼此對自我善終的決定,讓生命不留遺憾。
預立醫療流程3階段
1. 準備:具完全行為能力者,可向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窗口索取相關資料。
2. 進行:商討當五個特定臨床條件發生時,您的醫療意向。法定參與成員包含意願人本人、二等親內親屬(至少一人)、醫療委任代理人。
3. 簽署:在兩位見證人見證或公證人公證下,由醫療機構核章並註記在健保卡。往後可隨時以書面更改預立醫療決定(AD)。
◎ 編輯/王家瑜報導 ◎ 圖片來源/台北慈濟醫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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