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起 全台303家衛生所也可以買到口罩
口罩實名制販售上路逾1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2月16日(週日)起,民眾可在全台303家衛生所購買實名制口罩。
衛生所購買口罩 規定和藥局相同
16日起,衛生所購買口罩規定同現行方式:
一、每張健保卡每次購買2片口罩,售價10元,每隔7日後,才能重新再購買。例如2月16日購買2片,下次需至2月23日後才可再買,以此類推。
二、為分散購買人潮,身分證字號末碼雙號者可於每週二、四、六購買,單號者可於每週一、三、五購買,週日則不限定身分證字號,開放全民皆可購買。(0為雙號)。
三、兒童口罩僅限12歲以下(民國97年[含]後出生者,不分月、日)兒童健保卡購買,13歲以上健保卡僅能購買成人型口罩。
四、持上述12歲以下兒童健保卡的民眾,可以依需求擇一選擇購買成人型口罩或兒童口罩。
五、每人每次限代持一張健保卡受託購買(如自己不購買,每次仍僅可代持一張健保卡),並依前開說明一~四規定購買。
六、未具健保加保資格之外籍人士,得以居留證,比照前開說明一~五規定購買。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由於週日開放所有民眾、不限單雙號皆可購買,且部分特約藥局週日未營業,非常感謝衛生所同仁的辛勞,希望有利於紓解民眾購買口罩的需求。國民健康署署長王英偉表示,每家衛生所配得的口罩量和藥局相同(每天250個)。
目前國內尚未有社區感染情形,指揮中心也重申,一般健康者不需要隨時戴口罩,建議遵守口罩使用3時機:看病、陪病、探病的時候要戴,有呼吸道症狀者應戴口罩,有慢性病者外出建議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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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2.0》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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