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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口服藥不是確診就能領!符合13種條件之一才適用 孕婦及產後6周內需經醫師評估

吳詠霓 整理 2022/05/2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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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疫情持續延燒,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昨(5/22)宣布,快篩陽性視同確診最快本周全面實施,經醫師診斷後就可領用口服藥物,不過並非人人都適用,需符合一定條件才能領。

 

指揮中心表示,65歲以上輕症至中症患者,若未使用氧氣且在發病5天之內,就能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但若是65歲以下、12歲以上且體重在40公斤以上患者,要有重症風險因子,才能服用口服抗病毒藥物Paxlov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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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Paxlovid的重症風險因子有13項,包括:癌症、糖尿病、慢性腎病、心血管疾病(不含高血壓)、孕婦、產後6周內婦女、慢性肺病、結核病、慢性肝病、失能、精神疾病、BMI大於等於30(或12至17歲兒童青少年BMI超過同齡95%),以及HIV感染、先天性免疫不全、實體器官或血液幹細胞移植、使用類固醇和免疫抑制劑等其他影響免疫功能之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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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18歲以上的輕症至中症、未使用氧氣且發病5天內,且無法使用其他建議藥物者,若具備以上重症因子(不含懷孕),也可服用抗病毒口服藥莫納皮拉韋(Molnupiravir)。

 

指揮中心提醒,孕婦和產後6周內不適用莫納皮拉韋;至於Paxlovid,目前尚無用於孕婦與產後6周內婦女的臨床資料,若臨床醫師評估使用效益大於風險,充分告知並獲得同意後仍可使用。此外,原納入高風險因子的「吸菸或已戒菸者」,指揮中心經過專家會議決議調整,今從用藥條件中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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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來源/中央疫情指揮中心
◎ 資料來源/中央疫情指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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